退換貨須知:
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網購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(猶豫期)之權益。若您對收到的商品有疑慮時,請先將收到商品及發票妥善保存(常溫保存),並依下列方式進行退換貨事宜:

如遇下列情形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:
1. 超過七天的猶豫期(自收到貨的隔天開始起算,包含例假日)。
2. 商品如不屬瑕疵品,經拆封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3. 因消費者的保存方式錯誤而造成商品損壞變質。

退換貨方式:
1. 可來電客服專線或mail傳至客服信箱,註明訂購者的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訂單號碼、退貨原因。如您對商品品質有疑慮,請拍下清楚照片一併附上。
2. 商品必須為新品未拆狀態,並維持其完整性(包含外箱、發票、配件、贈品等)。
3. 收到您的來信且確認無誤後,我們將會安排專人與您聯繫,並請宅配或業務人員前往收貨。屆時請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於約定時間提供宅配人員取件,並保留宅配單據。訂購人需自行負擔運費,該筆運費將於退款中扣除。
4. 待商品退回後,我們會儘速安排退款/換貨。
5. 若經判定為瑕疵商品,七天內接受無條件退換貨,訂購人不需負擔任何費用。
6. 因消耗性商品(如食品)屬性特殊,本公司保留退換貨與否之權利。